不管那封電郵看起來多真,都不要只憑電郵就付款到新帳戶。用你在收到這封信之前就有的電話號碼打過去確認,再請對方出具蓋有公司公章的書面通知。新帳戶的戶名如果不是和你簽約的那家公司,先停下來,等合約補充約定之後再付。這兩步花不到一小時,卻能擋住境外買家被騙走訂金或尾款最常見的一種情形。
常見的情形是:一筆幾萬美元的尾款到期,業務聯絡人的信箱(或者只差一個字母的信箱)寄來一封信,說公司帳戶「正在審計」,請改付到新帳戶,地點多半在香港,或者是一家關聯公司的名下。買家付了款。一週後,真正的工廠來問錢去哪裡了。
是詐騙,還是真的換帳戶?
兩種情形都有。大陸公司確實會換銀行,也有公司因為外匯或稅務安排,要求透過關聯公司收款。重點不在猜是哪一種,而在用騙子控制不了的管道去核實。
電郵只有在沒被入侵的時候才算可靠的管道。這類案子裡,往往是供應商的信箱或者你的信箱已經被入侵,對方在信件往來裡潛伏了好幾週,所以詐騙信才會知道訂單號、金額和你聯絡人的名字。細節全對,說明不了什麼。
新帳戶要怎麼核實?
打電話給供應商,號碼要用你先前的紀錄或已簽合約上的,不要用要求改帳戶那封信裡的。找你以前打過交道的人,請對方逐位確認帳號。
接著請對方出具書面通知,用公司抬頭紙並加蓋公章。在大陸,能約束公司的通常是公章而不是簽名,蓋了章的變更通知,可以證明授權新帳戶的是公司本身,不是某個員工。
拿新帳戶的戶名和營業執照對照,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戶名的完整中文名稱。如果是另一家公司,問清楚原因,在合約或蓋章的補充協議寫明這家公司是授權收款方之前,不要付款。如果是個人帳戶,我們的看法很簡單:不付。
最後,先付一小筆測試款,請供應商用電話確認收到,再付餘款。
錢已經付到錯的帳戶,損失誰承擔?
依大陸法律,起點對買家不利。付給不是債權人的人,一般不能消滅你的付款義務,供應商仍然可以要求你付款。能不能把一部分損失推回給供應商,要看過錯。詐騙如果是透過供應商被入侵的信箱發出的,或者供應商以前就常要你付到各種帳戶,或者對方對明顯的入侵跡象置之不理,法院可以據此讓它分擔損失。反過來,如果合約要求核實而你沒做,對你不利。這類案件的結果取決於電郵往來和合約條款,兩者都沒看之前,我們不會預測結果。
追款要快。當天就請你的銀行向收款行發出退匯請求。收款帳戶如果在大陸,向開戶地或供應商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;詐騙案件中公安可以凍結資金,越快,帳上越可能還有錢。帳戶如果在香港或其他地方,要依當地程序報案,這部分我們與當地律師協調,不自行出具意見。
把所有資料保存好:電郵的完整標頭,而不只是截圖;付款指示;以及發現之後與真正供應商的所有往來。
合約裡事先應該寫什麼?
大部分的保護都在這裡,而且簽約時不用多花錢。我們在代工合約裡會寫三件事。
第一,合約列明供應商的收款帳戶,戶名必須是供應商本身,並約定只有蓋章書面通知、再經合約所載電話確認,帳戶變更才生效。第二,約定買方付到合約所載帳戶,或依上述方式確認的變更帳戶,即視為履行付款義務。第三,任何一方信箱被入侵,應立即通知對方;系統被入侵的一方未及時通知的,由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。
供應商很少反對這幾條,因為它們也保護供應商。如果對方連寫明自己的帳戶都不願意,這本身就是一個訊號。
我們不建議的做法
我們不建議為了趕出貨,付款到「臨時」帳戶,不管那封信催得多急。出貨延誤是商業問題,付給騙子的錢則可能要付兩次。也不要指望銀行替你攔下戶名不符的匯款,很多國際匯款只按帳號處理。
常見問題
- 大陸供應商可以要求透過香港公司收款嗎? 可以提出,有些也有正當原因,但只有合約或蓋章的補充協議寫明這家公司是收款方,才應該付給它。否則日後你可能難以證明已經付款給供應商。
- 付錯帳戶,還要再付給供應商嗎? 一般來說要,除非你能證明供應商自身的過錯造成了損失。法院會看詐騙怎麼發生,以及雙方各自做了什麼。
- 大陸公安會幫境外買家嗎? 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,資金還在大陸帳戶的可以凍結。追回沒有保證,最初幾天最關鍵。
- 最有效的一項保護是什麼? 合約裡固定供應商的收款帳戶及唯一有效的變更方式,再加上一通打到你原本就有的號碼的電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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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之中國大陸法律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具體結論取決於個案的文件與事實。